by 賴麗羽律師 | 10 月 13, 2025 | 醫藥生技 / 個資管理
新藥的開發與上市是一條長期投入的道路,其完整流程包括:臨床前試驗、臨床試驗、查驗登記申請,以及藥品上市後的新藥安全監視等階段。本文將帶你了解藥品從研發到上市的完整流程、相關法規規定及應注意事項。 什麼是新藥? 依據《藥事法》第7條規定:所謂「新藥」,係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查認定屬新成分、新療效複方或新使用途徑製劑之藥品。 新藥研發的兩大基礎階段:從實驗室到臨床人體試驗 (一) 臨床前試驗階段: 新藥開發首先在實驗室進行基礎研究。此階段主要分為兩部分: 藥物探索與篩選:...
by 賴麗羽律師 | 8 月 28, 2025 | 刑事案件 / 詐欺犯罪
直銷在法律上的名詞是「多層次傳銷」,他是一種常見的商業模式,不過常有不法團體打著「直銷」的名義,實際上卻是進行非法吸金或金字塔型的「老鼠會」操作,導致社會大眾對直銷的印象卻常常帶有爭議。本篇文章將帶你了解合法與非法多層次傳銷的差別,幫助你保護自己的權益。 什麼是合法的多層次傳銷? 多層次傳銷是一種透過「人際網絡」推廣商品或服務的行銷方式。簡單來說,就是傳銷商介紹朋友加入,組成多層級的團隊,一起推廣、銷售商品或服務,然後根據銷售成績賺取獎金。這種模式在台灣雖然是合法的,但仍有嚴格的規定: 合法傳銷的特點 (一) 必須向公平會報備...
by 賴麗羽律師 | 8 月 27, 2025 | 商務契約 / 智慧財產, 民事 / 家事 / 勞資糾紛
在實務上,許多預售屋買賣爭議中,買方常主張:因為出賣人沒有給予契約審閱期,所以簽訂的買賣契約「無效」。 但真的如此嗎?以下將從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實務見解進行解析。 契約審閱期是什麼?誰需要提供? 1. 審閱期定義與要求 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1-1 條第 1 項規定: 「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,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,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。」 2. 誰有義務提供審閱期? 只有「企業經營者」才有義務提供契約審閱期。 企業經營者: 依《消保法》第 2 條第 2...
by 賴麗羽律師 | 8 月 18, 2025 | 商務契約 / 智慧財產, 民事 / 家事 / 勞資糾紛
買賣契約的成立,可以透過書面文件,也可以僅以口頭承諾表示。只要雙方當事人就買賣標的與價金達成一致共識,契約即視為成立。契約成立後,雙方就應受拘束,即使一方因而遭受不利,也不得任意主張買賣契約無效。 然而,在買賣與締約過程中,仍可能因詐騙、標的目的無法達成等情事引發爭議。這些情況不僅會影響買賣契約效力,甚至可能導致契約直接被法院認定無效。 以下介紹實務上常見的買賣契約無效情形,供簽約時參考,並提醒當事人應盡量將契約條件約定明確,以降低爭議風險。 買賣契約是否合法成立? 《民法》第 345 條規定的「成立」要件...
by 賴麗羽律師 | 7 月 17, 2025 | 醫藥生技 / 個資管理
現今網路越來越普及,不少人選擇在拍賣網站、社群平台上販售商品,但其實有些商品若未經許可就上架販售,可能會涉及刑事責任。 本文透過真實案例,帶你了解醫療器材的種類、在網路上販售醫療器材是否合法,以及電商平台該如何合法販售醫材產品。 真實案例:網拍帳號出借,協助販售未經核准隱形眼鏡 小余明知申請網拍帳號容易,且若帳號被他人用來從事非法行為,警方將難以追查,仍以自己名義申請一個露天拍賣帳號。之後,他將該帳號交由在「微信」上認識、真實身分不明的「小米」使用。...